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州科聚大环药物分子劳拉替尼及关键中间体合成工艺研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科聚大环药物分子劳拉替尼及关键中间体合成工艺研究项目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新区嵩山路北段1139号西部药谷B区2号厂房
建设单位:兰州科聚生化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西部药谷产业园B2号标准化厂房。新建实验室设置3个新药研发中心、1个质量检测分析实验室、1个理化实验室及试剂库等。本项目主要开展大环药物分子劳拉替尼及关键中间体合成工艺研究,无生产工艺,项目研发的主要成果为工艺包和专利,也包括少量的药物样品,仅供客户分析检验,不作为产品外售。本项目不涉及P3、P4级别生物安全实验、不涉及中试生产。
联系人:高应隆
联系电话:131 3994 9895
邮箱:154391454@qq.com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