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州新合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杂环类化合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新合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杂环类化合物项目
地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C区一期27#车间。
建设单位:兰州新合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验收工程内容:年产460吨亚氨基二苄甲酰氯生产线(其中100吨外售,360吨自用)、年产200吨10-甲氧基亚氨基芪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81521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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