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兰沃年产8710吨农药原药及农药中间体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兰沃年产8710吨农药原药及农药中间体项目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化工园区大厦河街1699号(经度103.33547°,纬度36.371045°)
建设单位:甘肃兰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000吨四唑虫酰胺生产线及年产500吨四唑酸生产线,及其配套公辅工程、环保设施等,本次验收生产线均在甲类车间一内
联系人:吕剑
联系电话:13818181420
邮箱:154391454@qq.com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甘肃兰沃年产8710吨农药原药及农药中间体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