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昌冶炼副产硫酸资源及氯碱废电石渣综合利用生产40万吨合成金红石项目配套一般固废堆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昌冶炼副产硫酸资源及氯碱废电石渣综合利用生产40万吨合成金红石项目配套一般固废堆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佰利联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铁山咀花石口山至红麻池一带山坳处的荒沟内,厂址中心坐标为:经度102°19′26.69101″,纬度38°24′55.85816″。
建设内容: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延伸填埋场库区,建设增加防渗膜铺设面积为290400m2,其中渣场北侧新增铺设134400m2,渣场东北侧新增铺设156000m2,截止目前石膏渣堆量约570.98万吨;其中工程内容为库区防渗系统、监测系统及储运工程以及现阶段的污染防治设施等
联系人:陈光
联系电话:18909458658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一:金昌冶炼副产硫酸资源及氯碱废电石渣综合利用生产40万吨合成金红石项目配套一般固废堆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二:金昌冶炼副产硫酸资源及氯碱废电石渣综合利用生产40万吨合成金红石项目配套一般固废堆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