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骏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氨基胍碳酸氢盐、300吨3-氨基-1,2,4-三氮唑、600吨3-氨基-1,2,4-三氮唑-5-羧酸硫酸盐、300吨1,2,4-三氮唑-3-羧酸甲酯分项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氨基胍碳酸氢盐、300吨3-氨基-1,2,4-三氮唑、600吨3-氨基-1,2,4-三氮唑-5-羧酸硫酸盐、300吨1,2,4-三氮唑-3-羧酸甲酯分项工程;
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甘肃骏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A区(东区)3#车间。
本次验收内容:年产300吨3-氨基-1,2,4-三氮唑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附件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69345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