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企业应立即停止废水按照危废转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验收、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兰州乾瑞科化有限公司根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调试运行废水处理设施,此次重新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州乾瑞科化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兽药中间体(二氟丁亚胺)和年产300吨兽药中间体(六氟苯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乾瑞科化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兽药中间体(二氟丁亚胺)和年产300吨兽药中间体(六氟苯胺)项目分项工程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项目A区(西区)33#车间
建设单位:兰州乾瑞科化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300吨兽药中间体(二氟丁亚胺)和年产300吨兽药中间体(六氟苯胺)。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3758855790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一: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二: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