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企业应立即停止废水按照危废转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验收、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兰州雅本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根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调试运行废水处理设施,然后重新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专精特新B区年产35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专精特新B区年产35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项目B区30#车间
建设单位:兰州雅本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拟在30号专用车间内建设年产35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包括1-(2-(5-甲基-3-三氟甲基)-1H-吡唑-1-基)乙酰基哌啶-4-硫代甲酰胺150吨/年、1-(3-氯吡啶-2-)-3-(羟甲基)-1H-吡唑-5-羧酸甲酯。根据《专精特新B区年产35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环境管理专篇》审查意见,专精特新B区年产35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验收范围包括年产150吨1-(2-(5-甲基-3-三氟甲基)-1H-吡唑-1-基)乙酰基哌啶-4-硫代甲酰胺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
联系人:吕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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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