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柏盛新材料(甘肃)有限公司年产1455吨电子化学品与高分子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柏盛新材料(甘肃)有限公司年产1455吨电子化学品与高分子材料项目
地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C区一期17#车间。
建设单位:柏盛新材料(甘肃)有限公司
验收工程内容:年产70吨2,3-二羟基萘生产线、年产5吨2,6-二羟基萘生产线、年产100吨4,4′-氧双邻苯二甲酸生产线、年产50吨4,4′-二苯醚二甲酸生产线,配套建环保设施。本项目已取消MLR产品,MLR相关设施及本公司依托的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C区一期的相关公辅设施不纳入本次验收中。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止
联系人:袁总
联系电话:1386297621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