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州同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84吨含氮杂环类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同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84吨含氮杂环类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兰州同聚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项目A区(西区)23#车间。
本次验收内容:年产40吨2-氨基-3,5-二溴吡嗪生产线1条、年产40吨氨基乙醛缩二甲醇生产线1条、年产2吨吲哚-4-甲酸甲酯生产线1条、年产2吨2-咪唑甲酸乙酯生产线1条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兰州同馨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TO为本厂房依托的废气处理设施)。
建设单位:兰州同聚药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10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附件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佟总
联系电话:1367515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