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瀚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2吨新药中间体分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瀚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2吨新药中间体分项工程
地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项目A区5#厂房。
建设单位:甘肃瀚聚药业有限公司
验收工程内容:年产6吨4-[4-[6-氨基-5-[[(R)-1-(2,6-二氯-3-氟苯基)乙基]氧基]吡啶-3-基]吡唑-1-基]哌啶-1-羧酸叔丁酯生产线、年产6吨2-[(2,6-二氟苯基)(乙氧羰基)氨基)-4-甲基-5-(4-硝基苯基)噻吩-3-甲酸乙酯生产线、年产6吨5-((Z)-(5-氟-2-氧代吲哚烷-3-亚基)甲基)-2,4-二甲基-1H-吡咯-3-羧酸生产线、年产8吨4-[4-溴-3-(羟基甲基)苯氧基]苯甲腈生产线及配套相关公辅设施,本公司依托的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项目A区的相关公辅设施不纳入本次验收中。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40个工作日
联系人:车总
联系电话:1891994096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