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州大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硫酸氢铵和500吨催化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大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硫酸氢铵和500吨催化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地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项目A区22#车间
建设单位:兰州大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工程内容:新建年产250吨十六烷基氯化吡啶生产线、250吨十二烷基氯化吡啶生产线、1500吨硫酸氢氨生产线及配套相关公辅设施。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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