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州常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90吨光引发剂分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常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90吨光引发剂分项工程;
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兰州常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项目A区12#车间。
本次验收内容:年产60吨光引发剂TPS生产线、年产30吨光引发剂9-PA生产线、年产1000吨光引发剂20400生产线、年产500吨光引发剂DETX生产线,RTO废气处理装置对本车间及17#车间、21#车间的废气进行集中处理。
建设单位:兰州常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附件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8115050677
附件二: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