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B区)年产1068.76吨手性医药中间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环评单位提供的《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B区)年产1068.76吨手性医药中间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在本公示后以附件的形式公示。由于涉及技术资料以及地形图的保密问题,征求意见稿已删除了报告中的工艺描述、工艺流程图、物料平衡图、监测资料等内容以及涉及到地形图、规划图的图件。
若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想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通过正当途径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获取。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兰州甘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总 电话:13775793218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直接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和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有意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3、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为了充分征求单位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在本公示后以附件的形式发布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若有意见和建议,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并与建设单位联系。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后交建设单位。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附件。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一:《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B区)年产1068.76吨手性医药中间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